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评定铺地材料燃烧性能的方法。该方法是在试验燃烧箱中,用小火焰点燃水平放置并暴露于倾斜的热辐射场中的铺地材料,评估其火焰传播能力。
本方法适用于各种铺地材料如:纺织地毯、软木板、木板、橡胶板和塑料地板及地板喷涂材料。其结果可反映出铺地材料(包括基材)的燃烧性能。背衬材料、底层材料或者铺地材料其他方面的改变都可能影响试验结果。
本标准适用于测试和描述在受控的试验室条件下铺地材料的燃烧性能。它不是单独用来描述和评估铺地材料在实际火灾条件下的火灾危险性的方法。
附录B给出了本试验方法准确性的验证情况。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EN13238建筑制品燃烧性能试验状态调节程序和选取基材的一般规定
3.术语及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辐射通量(kW/m2) heat flux(kW/m2)
单位面积的入射热,包括辐射热通量和对流热通量。
3.2 熄灭时的临界辐射通量(CHF) critical heat flux at extinguishment(CHF)
试件表面火焰停止传播并熄灭的位置所对应的辐射通量(kW/m2)。
3.3 X分钟的辐射通量(HF-X) heat flux at X min(HFX)
试验开始x分钟时,试件上火焰传播最远距离处所对应的辐射通量(kW/m2)
3.4 临界辐射通量 critical heat flux
火焰熄灭处的辐射通量(CHF)或试验30min时火焰传播到的最远位置处对应的辐射通量(HF-30),两者中的最低值(即火焰30min内传播的最远距离处所对应的辐射通量)。
3.5 辐射通量分布曲线图 lux profile
辐射板表面自零点起各点的距离与辐射通量对应的关系曲线。
辐射通量曲线中的零点对应于试件夹具热端的内边缘。
3.6 持续火焰 sustained flaming
试件表面或上方出现的持续有焰燃烧超过4s的火焰。
3.7 火焰传播的距离 distance of flame spread
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续火焰沿着试件长度方向传播的最远距离。
3.8 铺地材料 flooring
铺设在地面的上表面,由背衬材料、随附的衬垫、中垫和/或粘结剂一起构成的表面装饰层
3.9 基材 substrate
直接使用于产品下面并满足相应要求的材料。对铺地材料而言,就是指地面(地面上的铺设物)或代表地面的材料。
4.试验装置
4.1 试验装置必须放在离墙和天花板至少0.4m的地方,图2到图5给出了装置的尺寸。试验箱由厚度(13±1)mm、标称密度650kg/m3的硅酸钙板和尺寸为(110±10)mm×(110±100)mm的防火玻璃构成,防火玻璃安装在箱体前面以便在试验过程中可以观察到整个试件的长度,试验箱的外面可以安装金属保护层。在观察窗口下方安装一个可紧密关闭的门,由此能让试件平台移入或移出。
从试件夹具内边缘起,试件两侧应分别安装刻度问隔为50mm和10mm的钢尺。
4.2 试验箱下面由可滑动平台构成,它能严格地保证试件夹具处于固定的水平位置(图1)。在试验箱和试件夹具之间总的空气流通面积应是(0.23±0.03)m2,且平均分配于试件长边的两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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